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处置破产财产的方式主要以拍卖为原则,以非拍卖为例外。实践中,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兴起,网络拍卖模式以其“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等特点逐渐取代了委托拍卖,成为目前管理人处置破产财产的首要选择。因破产财产处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作为一种集中且终极清偿程序,各方利益博弈更为充分。为满足债权人不同诉求,实践中管理人逐步探索出特定群体内竞价出售、协议出售、作价变卖、以物抵债、债转股、实物分配、资产托管、资产证券化等非拍卖处置方式作为拍卖处置的补充选项。
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是产权。
(2)破产企业在国有企业所偿还的债务;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是担保破产财产。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债权人有权取得担保物,用来抵偿债务人的债务。在担保期限内,未经担保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不得将担保物转让、出租、抵押等。所以,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但是,担保物的价款大于所担保债务的价款时,多出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