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可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随着时代发展,气象预警的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由原来的3种增加到10种,为人们所熟悉的黑色台风预警信号将退出历史舞台。
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新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同时以中英文标识,与国家的所有应急处置等级和颜色保持一致。而原有的台风、暴雨、寒冷3种预警信号的黑色预警信号将成为历史,统一以红色为最高等级,由原来的“白、绿、黄、红、黑”改为现在的“白、蓝、黄、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