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医院的渠道有哪些?
我们如果在就医过程之中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人员有失医德违法违规的话,我们可以对医院进行举报,这样免得更多人受害。那么投诉医院的渠道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投诉医院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医院的途径有:1、向医院的上一级,即其所对应管辖的卫生部门,要求他们进行处理。2、去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疗卫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执业医师、护士管理和医疗纠纷预防处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一)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二)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三)在开展医学研究或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违反医学伦理规范。前款规定的人员属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投诉医院无效可以起诉吗?
1、如果是医疗纠纷的话可以直接起诉,医疗纠纷诉讼程序是首先书写起诉状,之后就是对此进行立案,到法院立案大厅来完成之后的工作工作人员会予以通知的,比如说开庭审理。医疗事故纠纷一般是通过仲裁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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